0375luozhengqing
2024-05-14 星期二
用户名: 密码: 验码:    
       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本市政策
  共有 6480 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颜色: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新修订的《平顶山市建设工程费用计价项目中社会保障费用统一管理实施细则》

  发表日期:2011年8月25日          【编辑录入:定额站

为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豫政[2006]3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费用计价项目中社会保障费用管理的通知》(平政[2011]1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社会保障费用管理实际,并对各县(市石龙区社会保障费用管理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市石龙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召开关于修订《平顶山市建设工程费用计价项目中社会保障费用统一管理实施细则(草案)》研讨会,广泛征求意见后,重新修订并出台《平顶山市建设工程费用计价项目中社会保障费用统一管理实施细则》(平建[2011]295号)。

新修订的《平顶山市建设工程费用计价项目中社会保障费用统一管理实施细则》主要特点如下

1、建设劳保费统一更名为社会保障费(简称社保费);

2、社保费计费依据做了重新调整;

3、明确了市、县二级社保费征收范围;

4、社保费的拔付调剂条件和程序更加合理化。

《平顶山市建设工程费用计价项目中社会保障费用统一管理实施细则》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社会保障费的收缴、拨付和调剂的程序和条件,为切实解决施工企业社会保障费用的来源提供了可靠依据,促进了社会保障体制的建立和建筑市场的健康运行。

二0一一年八月八日


上一篇:关于“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初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11年造价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打印本页


主办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 豫ICP备17022139号-1
Copyright  2008-2009年 平顶山工程造价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375-2997526  Email:pdsgczj@163.com

页面执行时间:238.281毫秒


豫公网安备 41041102000024号

网站托管维护网站托管维护 中国亿联 24小时服务电话:18703750375 豫ICP备17022139号 主要服务范围: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 挂机短信  网站  建设  短信平台  网站推广  400电话  商标版权   服务器租用  服务器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