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工程造价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工程造价服务质量和效率,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服务“公开接待日”活动的通知》(豫建消技〔2023〕17号)要求,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定额中心”)决定组织开展工程造价服务“公开接待日”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理论学习,紧密联系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坚持主题教育与“四学”活动相结合,立足工程造价服务职责,持续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切实服务企业发展,为建设政治住建、人民住建、法治住建、平安住建、活力住建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造价服务“公开接待日”活动,切实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进一步畅通企业反映情况和诉求的渠道,积极主动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工程造价方面的问题,持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化主题教育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全市工程造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安排 (一)接待对象 我市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活动中的单位、个人。
(二)接待时间 全市工程造价服务“公开接待日”活动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平顶山市区接待时间统一,每周的星期三定为“公开接待日”,接待时间为上午9:00-12:00。同时,市定额中心按照工作职责,继续受理日常工程造价有关问题的咨询。
(三)接待方式
公开接待日与日常受理相结合。
(四)接待地点
1.平顶山市区接待地点设在新城区建设大厦6楼606室;
2.各县(市)造价部门接待地点可设在本单位或根据
实际情况确定。
(五)接待人员
1.市定额中心专业技术小组成员及行业专家;
2.各县(市)造价部门应参考市定额中心接待人员部
署或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统筹考虑。
(六)接待事项 1.对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改革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
2.在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相关配套政策等执行活动中发现、存在、遇到、产生争议等疑难问题; 3.在工程造价活动中遇到的需要进行造价技术帮扶、支持、解释调解、指导等技术服务问题; 4.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与工程造价有关的需要帮扶解决的其他困难和问题。 四、组织实施 (一)来访接谈 来访单位代表或人员现场填写咨询事项登记表,接待人员现场听取咨询人的陈述事项并查阅相关书面资料,详细了解咨询的问题和当事人的请求。接待人员认真分析研判,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公正公平地进行现场答疑解惑。对资料不充分不完善、需要研究解决的等复杂疑难问题,接待人员要做好登记并告知来访人原因,同时呈报主管领导,按工作程序,邀请行业专家商讨研究后予以解答。 (二)调查研究 接待人员应充分利用公开接待日活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政府、群众和企业对工程造价工作的意见建议,查找在服务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找准工程造价发展改革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机制,查找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举措。
(三)建立台账
接待人员要对每次接待咨询的问题进行逐一梳理,建立
工作台账。
(四)汇总上报
1.各县(市)造价部门每月2日前向市定额中心报送上月“公开接待日”活动开展情况;
2.市定额中心定期向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中心上报“公开接待日”活动开展情况;
3.对于本地区无法解决的疑难技术问题,及时汇总,上
报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中心解决。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活动由业务科室牵头,分管领导负总责,全面抓好工
程造价服务公开接待活动。中心技术小组成员、其他科室同志、行业专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
(二)转变工作作风 要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上来,认真贯彻落实“万人助万企”统一部署,主题教育与业务工作相融合,把服务企业接待日作为改进工作作风、主动服务企业的重要抓手,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明工作纪律 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重工作实效,不搞作秀式服务。统一部署,上下协同,不增加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 (四)形成长效机制 要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将公开接待成为自觉的经常性工作。将工程造价服务接待形成长效机制,构架起造价机构服务各有关单位及群众的桥梁,为我市工程造价事业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
联系电话:0375-2633786
电子邮箱:pdsdezzjs@163.com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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