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全省工程造价员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员的业务素质,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豫价
协〔2006〕13号)的规定,现要求对全省工程造价员进行2007—2008年度的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凡在2006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的内容:
1、贯彻《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
2、结合实例讲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应用;
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和变更处理;
4、解析《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5、结合各市情况补充相关内容。
三、继续教育的方式及时间
全省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要在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的统一布署下进行,以各省辖市为单位组织辖区的工程造价
员参加培训,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此次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要求在2008年3月底前完成,具体继续教育时
间各市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请各市将继续教育计划和培训内容于2007年9月底前报省注册造价师协会。
四、有关要求。
1、继续教育是提高工程造价员业务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审验的必备条件之一,请各
位工程造价员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对无故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工程造价员,将不予办理2008年工程造价员
审验手续。
2、各省辖市工程造价协会及有关部门接本通知后要认真计划,作出安排,并将继续教育计划报省注册造价
师协会,在省注册造价师协会的指导下做好2007—2008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各市继续教
育结束后应将继续教育情况报告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六日
新闻来源: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