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文件
豫价协〔2008〕9号
关于做好2008至2009年度全省注册造价工
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地市定额站(造价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150号令《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和中价协〔2007〕 026号《关于2008年至2009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08年至2009年度全省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一)已在河南省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二)2007年(含2007年)以前已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认定)取得资格证书,尚未注册人员和暂停执业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学习形式
2008年至2009年我省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采取省内集中授课学习和中价协网络教育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继续教育按照网络教育30学时和集中授课30学时安排。
三、学习时间、内容和方法:
1、集中授课的内容为:《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定额》技术交底,时间为30个学时。授课时间采用分期分批集中授课(时间拟在7月——9月),具体学习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网络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1)网络教育网址: www.hncost.com
(2)学习课程共计30学时,学习内容: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一)
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应用》、《工程合同管理中价款支付相关条款解读》、《工程造价纠纷典型案例及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建设工程合理低价中标方式的探讨与尝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建设操作实务》。
(3)2008年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要求在2008年5月— 10月期间完成学习。
(4)网络教育报名时间:为了能够便捷、高效地完成继续教育报名工作,请参加网络教育的造价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到当地标准定额站或工程造价协会报名,郑州市和省直有关单位的造价工程师可直接到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报名。(报名完成后)由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开通学员网络学习资格。网络教育报名时间详见下表:
报名时间 |
受理范围 |
5月5日-9日 |
洛阳市、信阳市 |
5月12日-16日 |
商丘市、鹤壁市、南阳市 |
5月19日-23日 |
周口市、安阳市、济源市 |
5月26日-30日 |
驻马店市、三门峡市、濮阳市 |
6月2日-6日 |
开封市、焦作市、漯河市 |
6月9日-13日 |
新乡市、平顶山市、许昌市 |
6月16日-20日 |
郑州市、河南省省直单位 |
具体时间 :每周二、三、四日 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17:30 |
(5)收费标准:网络教育(含教材费用)按“中价协”规定每人400元,由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代收并上缴中价协。
(6)网络教育报名时需携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未注册人员携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
四、有关要求:
1、参加继续教育是造价工程师办理初始注册、变更注册、续期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请应该参加的造价工程师务必参加。
2、参加继续教育的造价工程师凭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报名,继续教育结束时,由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在注册证上签署继续教育合格评语。对无故不参加继续教育的,按照建设部第150号部令的规定,不予办理相关注册手续。
3、网络教育合格后,可凭通过网络打印的继续教育合格证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到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办理签章手续。办理时间:即时受理(每周二、三、四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2008年须参加续期注册的造价工程师,要求在2008年10月底以前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确保注册有效期内的继续教育学习符合注册要求。续期注册工作另行下文通知。
5、请各市标准定额站、工程造价协会协助做好辖区内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告知工作。
联系电话:0371-66248042 66286810
省协会办公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02号。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