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75luozhengqing
2024-05-04 星期六
用户名: 密码: 验码:    
       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共有 3272 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颜色: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关于上报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名单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8年10月13日          【编辑录入:定额站

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文件

豫价协〔2008〕11号


关于上报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
注册名单的通知

各市标准定额站、工程造价师协会、各位注册造价工程师:
 
 按照《关于200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标造函〔2007〕73号)文件规定,凡应参加延续注册(即在2003、2004、2005、2006年到期未参加续期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或省级注册初审机构通知其应办理延续注册的造价工程师,登录系统后,如果左边功能菜单中的“延续注册”项为灰色状态,且点击时提示“目前不能进行此业务!”,如需延续注册的,请于10月31日之前上报至所属注册管理机构,各注册管理机构将此类人员予以确认,如确属需延续注册的范围内,于11月10日前将人员名单汇总(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注册证书号)上报至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电话:66248042、66286810),由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将此类人员上报至建设部并统一办理开通。


二〇〇八年十月七日



上一篇:注册造价工程师未注册人员网络继续教育临时号(9月22日)
下一篇:关于报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的通知

打印本页


主办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 豫ICP备17022139号-1
Copyright  2008-2009年 平顶山工程造价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375-2997526  Email:pdsgczj@163.com

页面执行时间:218.750毫秒


豫公网安备 41041102000024号

网站托管维护网站托管维护 中国亿联 24小时服务电话:18703750375 豫ICP备17022139号 主要服务范围: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 挂机短信  网站  建设  短信平台  网站推广  400电话  商标版权   服务器租用  服务器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