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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9年12月9日          【编辑录入:定额站

中价协[2009]026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机构:
为继续贯彻原建设部第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和中价协《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加强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和经验交流,我协会定于2010年1月21日~22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召开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会议。
一、会议主要内容
1. 交流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经验;
2. 总结2008-2009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安排2010-2011年继续教育工作计划
3. 研究部署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先进单位评选有关事宜。
二、参加人员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及有关人员。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1月20日报到,21日~22日开会;
会议地点:桂林宾馆(原假日桂林宾馆);
会议地址:桂林市秀峰区榕湖南路14号;
酒店电话: 0773-2823950。
四、会议费用与报名方式
会议费每位代表800元。会议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请各有关单位派负责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并于1月8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表传真至中价协。
联系人:张兴旺,电话:010-68316139(传真)。
五、其他事宜
本次会议会务工作委托赛特国际旅行社承办,请予大力支持。
联系人:齐杰,联系电话:010-83556596,63969250, 13501000107。
 
 
 
 
二00九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表.doc
中价协[2009]0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机构:
为继续贯彻原建设部第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和中价协《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加强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和经验交流,我协会定于2010年1月21日~22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召开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会议。
一、会议主要内容
1. 交流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经验;
2. 总结2008-2009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安排2010-2011年继续教育工作计划;
3. 研究部署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先进单位评选有关事宜。
二、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及有关人员。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1月20日报到,21日~22日开会;
会议地点:桂林宾馆(原假日桂林宾馆);
会议地址:桂林市秀峰区榕湖南路14号;
酒店电话: 0773-2823950。
四、会议费用与报名方式
会议费每位代表800元。会议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请各有关单位派负责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并于1月8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表传真至中价协。
联系人:张兴旺,电话:010-68316139(传真)。
五、其他事宜
本次会议会务工作委托赛特国际旅行社承办,请予大力支持。
联系人:齐杰,联系电话:010-83556596,63969250, 13501000107。
 
 
 
 
二00九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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